1、(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調動本區隊各級人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積極性,防止事故和減少事故的發生,實現全員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安全生產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三條 區隊長對本區隊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負全責;區隊各。